视窗
×
loading...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分享至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动态
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上线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建设运营的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于2019年12月9日正式投产上线。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的投产上线,将解决国内信用证业务标准不统一、跨行流转不便及业务处理与资金清算相分离等长期制约业务发展的难题。

  信用证是什么?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与信用证规定条款相符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依托贸易双方真实的贸易背景,借用银行信用,信用证可以有效降低贸易中的风险,增进贸易双方的互信。

  信用证业务具有风险相对可控、直接服务实体经济、风险资产耗用低的特性。信用证业务的发展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银行核心资本紧张的问题,同时也有助于银行向轻资产方向转型,具有广阔的长期发展前景。

  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简称电证系统)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旨在为系统参与者提供统一的国内信用证线上业务办理和信息交换平台及资金清算等服务的信息传输平台。

  交换系统的建设背景

  为更好地适应国内贸易发展需要,促进信用证业务健康发展,2016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修订实施了新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放宽银行和企业参与主体限制,扩大适用范围,延长付款期限,增强业务功能,提高流通性,为进一步促进信用证在国内贸易中的运用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但由于缺少跨行信息流转平台和统一的业务标准,业务办理、风险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信用证业务门槛高、中小银行和企业参与难度大等原因,近两年信用证业务发展缓慢。为解决上述问题,清算总中心研究提出建设运营国内统一的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

  系统功能特点

  1.支持电子信用证跨行流转。电证系统支持不同银行机构通过支付报文传输平台直接进行电子信用证的开证、修改、通知、议付、寄单索款、付款、注销/闭卷等信息的跨行交互。

  2.实现信用证线上资金清算。银行机构可通过电证系统实现信用证资金的线上清算,解决信用证业务信息和资金信息不匹配的问题。

  3.提供统一标准。电证系统通过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运行规范,为银行机构开立和处理电子信用证提供统一的标准,解决银行机构间业务标准不统一的弊端。

  系统首批试点参与机构

  电证系统首批试点参与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桂林银行等14家银行。后续,清算总中心将继续加大电证系统推广力度,分批组织有意愿的银行机构接入系统,不断扩大服务主体范围,落实中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要求。

  上线首日,电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业务处理及时准确。截至12月9日11时,电证系统共处理7家银行发起的20笔信用证业务,业务金额16,522万元。其中首笔业务由中国银行发起,金额 500万元。

  未来展望

  近年来,国内信用证作为重要的国内贸易结算和融资工具,其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参与主体不断扩大,银行机构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对提升信用证业务效率的需求愈益迫切。电证系统的上线运行将为信用证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信息流和资金流互联互通。清算总中心将继续推进电证系统建设和推广工作,基于业务需求和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信用证业务种类,逐步扩展、完善系统功能,致力于打造信用证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助力银行机构尤其是广大中小银行更好更快地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降低信用证信息交互和流转门槛,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降耗增效、健康发展,真正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作者:张末冬)